教會簡史
- 使徒時代(A.D. 30-100):
教會開始於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五旬節聖靈降臨之後。基督教信仰發展迅速,教會建立及福音廣傳,「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使徒行傳 11:26)羅馬帝國恐防沒法控制,於是進行大逼害。 - 逼害時代(A.D. 100-313):
內有異端及外有逼害,基督徒受十次大逼害,無數信徒殉道。所以前三個世紀的教會是以殉道者的血建成。 - 國教時代(A.D. 313-590):
羅馬皇帝君士坦丁於公元 325 年信主,公元 326 年左右正式將基督教列為國教,以堅固本身國位。教會因此人數激增,但自第四世紀,基督信仰摻雜了人為禮儀、規條,從此大變質。李奧四世(Leo IV)這位強而有力的羅馬主教於公元 445 年宣告教會以外無救恩;自己是使徒彼得之繼承人,是世上所有基督徒之「教宗」;教會的中心是在羅馬;教宗是神在地上之代表,是無誤(Infallible)的。 - 天主教時代(A.D. 590-1517):
由於政教合一,很多人並不真正悔改,歸信基督。公元 590 年大貴格利 Gregory 正式成為第一任教宗之後,天主教之名便在政治下正式誕生。公元 1054 年東方希臘正教與西方天主教分裂,公元 1095-1272 年十字軍東征七次,教皇與皇帝爭權,教庭進入黑暗腐敗時代。 - 黑暗時間(十二至十四世紀):
將旁經列於聖經中;稱瑪利亞為神之母,是無罪的(Immaculate Conception of Mary)、卒世童貞、是信徒的中保;進入天堂之「七聖禮」,包括:洗禮、堅信禮、聖餐、懺悔、臨終膏禮、聖品、婚禮;其他教義如:贖罪券、功德券、煉獄等。 - 宗教改革時代(A.D. 1517-1648):
威克里夫、約翰胡司、馬丁路德之興起,提倡重回聖經的教導,引發歐洲各國之百年改革運動,及天主教以耶穌會與異端裁判所之判教方法等。 - 普世佈道運動時代(A.D. 1648-1900):
各國大甦醒、歸主、差傳等佈道運動。 - 末世教會時代(A.D. 1900-迄今)
教會論
- 天主教立場:
- 天主教是基督唯一代表。
- 教會以外無救恩。
- 改教教會是異端。
- 近代變遷:
- 天主教是神最祝福的教會。
- 神亦透過其他教會事奉祂。
- 稱基督教信徒為弟兄。
- 基督教福音派立場:
- 不接受天主教是神最祝福的教會。
- 不需要歸回天主教的行列。
聖母論
- 天主教立場:
- 瑪利亞是無玷原罪者,她的地位高於任何一位聖人。
- 天主之母或神之母,地位差不多與神同等。
- 終身童貞。
- 教會之母。
- 聖母升天。
- 另一中保。
- 對瑪利亞的敬禮。
- 近代變遷:
- 致力高舉瑪利亞的獨特、重要性。
- 「第二次梵蒂岡會議」第八章聲言:瑪利亞「在人救恩的工作上《與神》合作」。
- 基督教福音派立場:
- 尊敬瑪利亞的屬靈氣質及信心榜樣。但她與每一個信徒在本質上並無分別,現今在神國的地位上亦無獨特。
- 只有基督(三位一體的神)才受敬拜、代求和施恩典。瑪利亞或其他聖人沒有這地位。(約翰一書 2:1)
- 反對天主教對瑪利亞的信仰。
教會權威論
- 天主教立場:
- 將「宗徒聖傳」及「教會傳統」與「聖經」並列,以致日常生活中忽視聖經。
- 教會權威實質高於聖經。
- 近代變遷:
- 對聖經重新重視,包括翻譯、研究、印製。
- 日常生活上對聖經開放,但聖經在官方立場上仍非最高權威。
- 基督教福音派立場:
- 天主教學者對聖經的研究,值得高興,亦可適當地作參考作品。
- 相信只要人們願意研讀聖經,神話語的能力和聖靈可以在天主教徒生命中產生福音的果效。
- 聖經的啟示真理標準,始終是基督教與天主教對話或對立的最高根據與權威。
教皇無誤論
- 天主教立場:
- 教皇在職位上論到有關信仰和道德的事情,神賜予他絶對無誤的特性。
- 近代變遷:
- 天主教思想家開始提出質疑(e.g. Hans Küng),教宗的可信性正在下降。
- 梵帝岡並未改變立場。
- 基督教福音派立場:
- 「教皇無誤」背後的神學思想是錯的(除耶穌以外,沒有任何人可以宣稱無誤)。
- 這種堅持成為基督徒合一的巨大障礙。
- 教宗的言論也要受聖經的評判。
因信稱義論
- 天主教立場:
- 認為「因信稱義」此教義(「唯獨恩典」、「唯獨信心」)是應當「受到咒詛」的。
- 「若有人說罪人惟獨因信稱義,意思即罪人可以得著稱義的恩典而不需要其他東西及行動的合作,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9, sess. 6)
- 「若有人說罪人得著稱義的恩典是不需要靠人的好行為來維持和增加,說好行為只是稱義後的表現和果子,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11, sess. 6)
- 「若有人說赦罪的恩典在罪人稱義後已經完全得著,意思即他不需經過今世的報應或來世煉獄的刑罰而得著永遠的赦免,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30, sess. 6)
- 「若有人說天主教所持稱義的教義實際上把神的榮耀及主耶穌的功勞貶低,而不是說這教義更加彰顯神的真理及榮耀,讓這人受咒詛。」(Council of Trent, canon 33, sess. 6)
- 認為「因信稱義」此教義(「唯獨恩典」、「唯獨信心」)是應當「受到咒詛」的。
- 近代變遷:
- 近年透過與基督教的對談,神的恩典在救恩歷程中重新被重視,「因信稱義」亦不再被視為異端。
- 基督教福音派立場:
- 「因信稱義」與在救恩歷程中人抉擇的作用在雙方的神學家中普遍被接受。現代這教義的爭論性已減弱。但直至天主教修改「天特會議」的「咒詛」條文之前,基督教在天主教官方仍有障礙。
救恩論
- 天主教立場:
- 天主教的福音:相信 + 行為 >> 得救
- 人稱義靠著信心,但也要靠著行為(善工,守律法)得救,兩者俱備才是完滿的信仰。
- 基督教福音派立場:
- 聖經中的福音:相信 >> 稱義 >> 行為
- 由於真心悔改信靠基督耶穌,從而得著救恩而被神稱義,故此這種新生命會續漸產生好行為。
聖禮論
- 天主教立場:(七件聖事)
- 聖洗聖事:
聖洗或洗禮是赦罪的第一件和主要的聖事,因為它使人結合於基督。所以人為獲得救恩,聖洗是必要的。 - 堅振聖事:
透過這聖事,領受聖神(聖靈),使能加入教會,清楚個人的使命和作一個圓滿的天主教徒,並且藉著聖事所授與的聖寵(恩典),幫助教友善盡作證的使命,作基督的傳人。 - 聖體聖事:
這聖事是一件愛情的聖事和統一的標記,是教友相愛的聯擊,又是凱旋的盛筵,以基督為食物,使人的靈充滿恩寵(恩典),並且保證教友來世的福樂。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認為聖禮有其內在(Intrinsic)超然力量,是基督直接透主禮神甫所作的行動。接受者即從沒有信心接受,聖禮仍會產生具體的作用。 - 修和聖事(告解):
這聖事不單在赦罪上-赦免人在領洗後所犯的罪,並且也彰顯天主的慈愛,使人能在一個可見、可感覺、可觸摸的有形標記中,去接觸天主的仁慈,感受被寬恕和被接納的幸福和快樂。 - 病人傅油聖事:
使病人恢復精神肉體的健康。 - 聖秩聖事(神品):
凡被基督聖召(召喚)的男性,皆可領受聖秩,領受聖秩者就是獲得神聖的職權和天主特別的聖寵作牧人的職務。 - 婚配聖事:
新郎和新娘是這聖事的執行者,也可稱為婚配聖事的司祭,而神父或執事只是在場認可並祝福他們的許諾。透過這聖事,耶穌祝福他們,並強化他們的意願,聖化他們的婚約,使成為教會與主之間的盟約標記。 - 註:天主教認為這些都是現在耶穌與人交往的方式,對人關懷的表現。每件聖事,在人身上都有賦予或發展一種新生命—「聖寵」的能力。
- 聖洗聖事:
- 基督教福音派立場:
- 洗禮
- 聖餐
網站
- vatican.va
典籍
- 《聖經 — 思高本》
- 《天主教教理》(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作者:國際短宣使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