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說的「罪」是甚麼意思?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 3:23 聖經提及到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23)。意思是指:沒有人能夠靠着自己的心思和行為去符合神全然聖潔和完美的標準。耶穌基督總結神的誡命就是人要首先盡心、賮性、盡意愛神,其次就是愛人如己(馬太福音 22:37-40)。如果我們在任何一刻沒有盡力地在思想或行為上愛神或者愛人,我們就己經得罪了神。可想言之,實在沒有人可以誠實地向神誇口沒有得罪過神。聖經中教導我們罪的代價就是死亡,不單是肉身的死亡,更是與美善慈愛的神永遠的相隔(羅馬書 6:23)。但是這並不表示因此我們就沒有生命的盼望。因為在經文中跟着又提到惟有神的救恩,就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就有赦罪和永生。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羅馬書 6:23 如果你想相信耶穌,請按這裡藉著禱告去接受基督,經歷神所應許的新生命。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請電郵聯絡我們。 作者:林弟兄 — Channel 教會

人沒有犯法怎會有罪呢?

基督徒指出人人都有罪﹐有一些朋友反駁說人生下就有罪嗎?小小的嬰孩怎會有罪呢?當人長大後奉公守法﹐沒有被控告上過法庭﹐怎會有罪呢?讓我們從聖經去解答。 罪的來源 首先我們要知道罪是怎樣來的﹐聖經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 5:12)聖經提到那「一人」是指《創世記》所記載的人類始祖亞當﹐上帝創造了他的時候﹐他是完全的﹑沒有罪的﹐只是後來他不聽上帝的話﹔偏行己路(就是不聽上帝所吩咐)吃了禁果後就成為罪人。 亞當是人類的始祖﹑也是代表﹐他的生命被罪污染了﹐犯罪的性情內住在他的生命裡頭。故此﹐亞當的後裔生下來同樣就有了他犯罪的情性(即遺存下來的罪性)﹐大衛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 51:5)他所指在胎兒時期就有了罪就是指這罪性﹐因為胎兒是不會有任何罪行的。 罪性帶來的是罪行 聖經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 1:13-15)這段經文指出人產生出罪行來的過程﹐意即人遇見了試探﹐人自己裡頭的私慾(罪性)被牽引出來﹐昔日亞當那種偏行己路的性情冒出來﹐行了上帝所吩咐人不要人去行的﹐於是產生了罪行。 聖經所指的罪行﹐不單是指社會法律上的犯罪行為﹐乃包括良心上的罪﹑說話上的罪 — 如主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馬太福音 12:36-37);行為上的過犯 — 如主耶穌說:「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馬太福音 16:27);甚至是思想上的歪念 — 如主耶穌說:「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凶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馬太福音 15:18-20);甚至連人心裡的動機﹐主耶穌也要審判﹐祂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馬太福音 5:28) 罪標準的界定 很多人不承認自己有罪﹑或犯了罪﹐主要問題在於人對罪標準的界定不同﹐很多人用觸犯了地上法庭所定下的規條或社會的法律,作為人有否犯罪的標準。 故此,不少人以為自己沒有坐過牢,沒有殺人放火、姦淫擄掠、嫖賭飲吹,理直氣壯說自己沒有犯過罪。 然而,聖經對罪的界定是很清楚的:「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羅馬書 1:19 -21) 人犯罪的根源是先離開神﹑不敬畏神﹑自我中心﹐跟著就是不聽上帝的吩咐去行各樣的不義。親愛的朋友﹐你認識神嗎?你相信神嗎?你以神為神嗎?你有否按神的吩咐去行事為人嗎?若不﹐我們就是有罪。 對於那些不認識神﹐抵賴說沒有神律法作標準的人﹐神賜下良心給人作標準﹐這良心即是非之心。聖經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 2:14-15)人按著這是非之心定下了社會上的法律﹐人若觸犯就算定為有罪。 然而﹐上帝所給人的良心標準﹐比世上的法律更高、更普及﹐即使法律沒有定人有罪﹑甚至沒有那種定人有罪的法律﹐人所做的若使他良心不安﹐也可能在說明那人已經犯了罪。例如社會法律不會定一個動了淫念的人有罪而去控告他﹐但是那人的良心卻已經控告了他是不對的;又例如人在日常生活中說了謊話﹐在沒有觸犯法律之下﹐那人是不會被檢控的﹐但那人的良心卻告訴他是不對的。 主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譯:就是從惡裡出來的)。」(馬太福音 5:37)祂又說:「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當遭受審判。』但是我告訴你們:所有向他弟兄發怒的,當遭受審判;罵他弟兄『廢物』的,當遭受議會的審判;罵『蠢貨』的,當遭受烈火的地獄。」(馬太福音 21-23)世上哪有法律會這樣定人有罪的?沒有﹐但我們的良心卻告訴人那樣是不對的。 不自知仍是在罪中 有人可能反駁說自己都不認識神﹑不信神﹐甚至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不對的﹐仍被算為有罪嗎?答案是﹐人若所行的即使不自知﹑被教導去做的﹐若與神﹑世上的法律與人是非之心較量過是不對的﹐仍算為是有罪的。聖經指出﹐人充滿了各種不義是包括人的愚昧無知的(羅馬書 1:29-32)。舉一個例子說明﹐有一個母親在懷胎時是吸毒的﹐她生下來的嬰孩遺存了她的毒癮﹐故此那嬰孩一生下來就需要毒品﹐雖然那嬰孩不自知吸毒是不對的﹐但他卻仍需要戒毒﹐因為人人都知道吸毒是不對的。 人人都有罪、都要悔改 自從亞當犯了罪後﹐人人都有罪性﹐結果人人都會犯罪。聖經說:「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創世記 8:21)「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以賽亞書 53:6)說:「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列王紀上 8:46) 罪的結局就是死﹐並且人要面對死後的審判﹐誰能救人脫離地獄之火呢?聖經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耶穌基督)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翰福音 3:16-17)親愛的朋友﹐你要認罪悔改﹑接受救主﹑跟隨基督嗎?如果你想知道更多,請按這裡去接受耶穌基督為主,去經歷上帝所應許賜下的新生命。 如果你想相信耶穌,請按這裡藉著禱告去接受基督,經歷神所應許的新生命。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請電郵聯絡我們。 作者:洪順強 牧師 — 國際短宣使團 總幹事摘自:《環球真理報》溫哥華短宣中心 蒙允轉載

耶穌一個人的血怎能洗淨世人的罪?

有人問,耶穌一個人的血怎能洗淨世人的罪?讓我們從幾方面去回應。 耶穌及祂門徒說明 首先﹐我們先聽耶穌親自說明祂流血捨命是為了多少人﹐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馬太福音 14:24)聖經記載祂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可福音 10:45)除了祂自己說明之外﹐聖經多處指出耶穌是為多人捨命贖罪的。例如:施洗約翰介紹耶穌時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 1:29)﹐跟隨祂的門徒約翰也說:「祂(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翰一書 2:2)又說:「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約翰一書 4:14)故此﹐耶穌不是為某一個人流血捨命﹐祂是為普天下人捨命的。 耶穌是末後的亞當 上帝起初所創造的人類始祖亞當﹐上帝曾吩咐他不可吃禁果﹐希望他聽話而不至於死﹐因為耶和華上帝曾對他(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 2:16-17)但歷史告訴我們亞當卻犯罪吃了禁果﹐結果死亡就臨到﹐正因他是人類的始祖﹐因此罪從他進入世界﹐跟著他所生的後裔也同樣要面對死亡﹐正如聖經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從亞⋯⋯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它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羅馬書 5:12-14)也清楚指出了世人會有的結局:「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 9:27) 第一個亞當失敗了﹐但感謝上帝﹐祂為人預備了代罪羔羊﹐就是耶穌基督﹐聖經告訴我們耶穌是末後的亞當(哥林多前書 15:45)。末後的亞當耶穌祂並沒有罪﹐祂更代替世人流血捨命﹐付上了公義上帝要追討人罪的贖價。聖經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耶穌)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 2:14-15) 多人得救說明上帝加倍的恩典 上帝拯救人的心意是世人﹐聖經指出:「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前書 2:4)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 3:9)故此﹐耶穌流血捨命若是為了世人的話﹐祂所賜給世人的就是加倍的恩典了!羅馬書5:15說:「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上帝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世界上有很多的宗教﹐有那一個能提供人這樣偉大的赦罪方法與恩典呢?誠然沒有!聖經說:「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以賽亞書 1:18)上帝的心意是:「我塗抹了你的過犯,像厚雲消散;我塗抹了你的罪惡,如薄雲滅沒。你當歸向我,因我救贖了你。」(以賽亞書 44:22) 罪人何其多主都能赦免 當人想到耶穌一個人的血怎能洗淨世人的罪時﹐人可能想到耶穌救贖的功能沒有那大(這是很多異教徒及基督教異端教徒所犯的毛病)﹐認為人需要加上自己的行善功德或遵守教規才能得救﹐甚至認為耶穌只能救祂自己一個人。但聖經不是這樣說﹐無論罪人何其多﹑人的罪如何大﹐主耶穌都能拯救。聖經說:「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馬書 1:16) 罪何其大主都能赦免 聖經記載有一位基督徒名叫保羅﹐他昔日不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他當時因為有一點權勢﹐為了自己的宗教狂熱﹐甚至起來逼迫基督徒﹐他自己說:「從前我自己以為應當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我在耶路撒冷也曾這樣行了。既從祭司長得了權柄,我就把許多聖徒囚在監裡。他們被殺,我也出名定案。在各會堂,我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說褻瀆的話,又分外惱恨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使徒行傳 26:9-11)那樣不好的人﹐主耶穌仍願意拯救他﹐他相信了主耶穌後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摩太前書 1:15-16) 要認識上帝愛世人的心胸 耶穌為世人流血捨命﹐說明了祂偉大的心胸與上帝的大愛。聖經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上帝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翰福音 3:16-17)這樣願意愛世人救世人的主耶穌﹐是其他所有宗教所沒有的﹐因為它們並沒有提供給世人這樣偉大赦罪的救恩﹐更沒有一位像耶穌為世人流血捨命的救主。 人應如何回應主的洪恩 親愛的朋友,你對主耶穌仍有疑惑嗎?祂一直等待著你悔改﹐只要你願意誠心向主認罪悔改、認耶穌為主並跟隨祂,祂仍願意拯救你。聖經說:「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羅馬書 5:17)上帝提醒我們可以靠著主耶穌得救的人﹐要因祂的洪恩有所回應﹐就讓耶穌基督作你個人生命的主﹐好嗎? 如果你願意的話,恭喜你﹐聖經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祂(耶穌)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 10:9-10)願主祝福你和你一家! 如果你想相信耶穌,請按這裡藉著禱告去接受基督,經歷神所應許的新生命。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請電郵聯絡我們。 作者:洪順強 牧師 — 國際短宣使團 總幹事摘自:《環球真理報》溫哥華短宣中心 蒙允轉載